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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督查方案
   时间:2019-03-01   点击数:

全省普通高等学校

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督查方案
(高职高专组)

 

根据《关于开展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督查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8〕219号)精神,省教育厅定于2019年3月开展高职高专组督查。为更好地做好督查工作,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。

一、督查分组情况和时间安排

每所学校安排一天的时间(具体安排见附件)。

二、专家选取办法

为确保公平公正,采取回避的原则,聘请就业工作经验丰富、工作能力强且办事公正的人员担任专家,成立评审专家组。每组选取5名专家参与督查,每组配1名联络员。

三、评审方法

以《关于开展2018年湖南省高校就业创业工作“一把手工程”督查的通知》(湘教通〔2018〕219号)及附件的评估标准为督查依据进行督查,主要形式如下:

1听取汇报(由学校负责人进行汇报,专家可当场提问,咨询了解有关问题)。

2查看资料(包括制度、文件、经费安排账目、活动图片、就业调查材料等)。

3察看现场(看就业、创业场地等)。

4随机抽取师生召开座谈会(专家分别召开就业创业工作者和毕业生座谈会,各抽取10-15名,通过深入交谈,了解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开展的真实现状)。

5按高职专科院校毕业生总人数2%的比例,随机进行现场电话核查2018届毕业生初次就业数据(电话核查时请明确截至到2018年8月31日的就业状态)。

6组长总结反馈(专家合议,形成初步意见,组长进行反馈,反馈成绩和需要进一步改进的地方,不反馈扣分情况和最后得分)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1、督查期间,专家须严格遵守评审纪律,不得超规格接受食宿安排,在食堂用工作餐,不得参加与督查无关的活动,严禁收受红包礼金和礼品。

2、每组交通安排:采取后站接前站的办法进行,即由下一站受检高校派车到前一站受检高校迎接5名专家和1名联络员。第一站负责到省教育厅接,最后一站负责把专家和联络员送回长沙;如遇周末,请周五受检高校将专家和联络员送回长沙。

3、各组联络员将提前一天主动与受检高校联系。

   

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湖南省教育厅学生处(毕业生就业办公室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9年2月15日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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