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教学
教学督导
当前位置:首页 / 教育教学 / 教学管理 / 教学督导 / 正文
教学督导制度
   时间:2019-02-28   点击数:

教学督导制度


一、系部教学督导组的构成

    系部教学督导组人数为18人。系部教学督导员在本系部在职教师中选聘,要求由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,较强的工作责任心,较丰富的教学经验,秉公办事,作风正派,身体健康,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或教研室主任等系部中层干部、青年骨干教师,组长由系主任担任。

二、系部教学督导组的职责

1.系部教学督导组对本系部教学工作行使检查、监督、指导、咨询等职能,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和调研,及时了解教风、学风和系部教学管理情况,参与系部教学常规检查和专项检查,维护正常教学秩序。

2.系部教学督导组组长参加系部教学工作指导小组会议,对本系部教学工作安排和决策、深化教育改革、提高教学质量提出建议。

3.系部教学督导员对本系部的教学管理工作考核、教师职称晋升、评优奖励和学生学习成绩考核等提出参考意见。

4.系部根据教学督导员工作实际情况,给教学督导员计算一定工作量,学院按规定付给相应报酬。

三、督导员的选拔

    督导员的选聘,由系部提出人选,征得本人同意,系部小组长批示后担任此职。

四、系部教学督导组的管理

1.系部教学督导组管理工作由各系部负责,在业务上接受学院教学督导室指导,主动配合学院教学督导室开展相关工作。

2.系部制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,并报学院教学督导室备案。

上一条:教学督导成员